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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开庭 (第2/3页)
??检察官听了对方荒谬的论述后,也不免火冒三丈迫不及待的请出证人高玉珊。高玉珊是可忻最好的朋友,两人从高中便是同班同学,一路相扶持考上同一所大学,虽然不同科系但好交情一样日久弥新。而她的陈述是当天那段时间,她在学姊的住处休息,睡了很久的时间,全不知为何会从她的手机发出讯息给可忻,更不知有打过电话,但可以确定的是可忻不可能会吸毒而且和谢添帅也绝对不认识,因为谢添帅曾经要求她要介绍可忻与其认识,但她从未答应过。 ??玉珊会出现辩方律师早有预知,所以老神在在不慌不忙的提问,眼神鄙视语带嘲讽:「这也不知那也不知,如此恍惚,难不成你和可忻一样在吸毒?」 ??「抗议!抗议辩方用假设诱导性的言辞质询。」检察官反射性的抗议。 ??辩方律师提高声量:「我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证人也有吸毒。」 ??底下一阵譁然! ??法官槌了三下法槌:「抗议无效,证人需要回答。」 ??气氛瞬间冻凝,似乎可以听到每个人的心跳。 ??玉珊羞愧到了极点!声音似有似无的回答:「是。」 ??底下又是一阵譁然! ??辩方律师趁势再问:「你是否和被告曾经交往过?」 ??检察官听后又是一愣!但还是毫不思考:「抗议!抗议..」 ??不等检察官说完,法官直接否决:「抗议无效!」 ??玉珊的头更低了,低到已看不到脸,颤抖的说:「是。」 ??辩方律师问完了,检察官也彷彿被刺了两刀。因为吸毒及和谢添帅曾经交往过,这都是他不知道的事,瞬间像洩了气的皮球,完全无力招架。最有把握的证人却变成最致命的武器,当然也没啥好问了。 ??到目前为止,明显检方已居弱势。但辩方可没因此作罢,律师请出了自方的证人,可忻口中的学姊名叫柳媚。她确实是玉珊的学姊,也和玉珊同科系,交情也很好,既然会做辩方的证人,当然是辩方律师认为有利于被告。柳媚的陈述内容大概是说:她受玉珊之託,偕同可忻的男友谢添帅,并坐他的车一同去接可忻,准备一起去唱歌..说词大致和辩方律师刚开始陈述的没有什么不同,但她的出现却更证明了被告与被害是男女朋友的关係。 ??「她说谎!」可忻按捺不住委屈的嘶喊着。 ??庭内又是一阵骚动!但马上就被槌静了。 ??宇骏浩哲父子俩是又心痛又愤怒的咬牙切齿。 ??检察官曾经侦讯过柳媚,她的証词毫无破绽,所以当然不愿她出庭,如今只能强作镇定,短暂的细心思考,小心翼翼地问着:「前位証人说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完全不认识,而你却说两人是男女朋友,是否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?」 ??辩方律师站了起来:「抗议!抗议检方对证人说的事实作出提问。」 ??事实?什么时候柳媚的说词就一定是事实?检察官迫不及待地要反驳,但还没开口就听到法官说:「证人可以不用回答此问题。」随即又对检察官说:「检方的证人有毒癮,说词也不可完全採信。」 ??检察官又是一愣!心里也相当清楚法官根本完全偏颇别被告,但尽管如此,他还是努力整理思绪提出另一问题:「方才我方证人说当日在你家休息,她并没有传简讯更没有约被害,难不成简讯是你传的?」 ??辩方律师这回激动了:「抗议!抗议检方对我方证人做出不实的假设指控。 ??检察官自知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无理,也知道辩方律师一定会抗议,但他实在想不出还能问些什么?所以就试着乱枪打鸟碰碰运气。 ??不用说,法官当然会制止,只见他对被告说:「证人可以不用回答。」然后又严肃的对检察官说:「检察官请注意你的问辞。」 ??正当检察官失落绝望之际,柳媚却说:「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。」随即接着说:「玉珊在我家睡得很熟,我一个人无聊,便去找添帅,然后提议一同去唱歌,添帅原本不肯,但看到我打电话约了玉珊,又知道玉珊约了可忻,所以才同意和我一起去载可忻。我和玉珊说完电话大概5分鐘就到学校了,我家到学校大概要15分鐘的车程,如果简讯是我传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