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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节 (第2/2页)
隐隐染着赧色,呼吸也沉重了些许。 她rua爽了,被rua的那个没爽够。 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求不满堵在胸腔间,成了难以启齿的躁郁之气,元惑开始觉得小公主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了,既会因为美色没有防范地轻易接近他,又在看到狗狗耳朵后,对他的美貌视若无物…… 正当狐狸在心里叨叨时,渺渺又问:“那尾巴可以让我摸一下吗?” “……?” 她到底有多爱摸狗狗! 元惑突然后悔起自己编造的身份了。 “不可以吗?” 渺渺双眼润润地仰望着狐妖。 狐妖看她,却觉得她完全不必喜欢狗狗 她这副模样,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。 元惑顿了顿,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。 下一秒,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。 “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!”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。 “嗯。” 元惑应声,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,蹭到她的脸颊边。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,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。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,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,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——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,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,还想被大狗狗扑倒! 人类男的,不行。 大型狗狗,行!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,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。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,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,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:“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?” “呃,” 渺渺和尾巴贴贴,露出讨好的微笑:“因为它就在那里?” 登山家乔治·马洛里在面对“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”的疑问时,给出了“因为山就在那里”的禅味回答。 如今,毛绒绒爱好者渺渺,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,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。 “……那你继续吧。” “好耶!”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,偶尔还要吸一口,得劲儿。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,身上多少有点味,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,可是犬妖的尾巴,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,不仅没有一丝异味,用力吸两口,还有点香。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,平时上好熏香不断,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。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。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,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,以及一些迷惑行为。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,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:“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?” “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,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,何况,”小公主义正辞严:“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,没有人!” …… 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。 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。 看了一会,元惑有点不爽。 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? 他有九根更大,更粗,更长,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。即使是原形,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。 过了一会,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,恋恋不舍地松开手。 “还有其他想要摸的地方吗?” 元惑抬眉问道。 渺渺讪讪地笑了一下,问他:“可以变回原形让我吸吸肚皮和肉垫吗?” “……” 沉默,是今日的花园。 花瓣再次吹落了二人一身,只是这一次,不再旖旎。 元惑微微握紧了拳头。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公主牵着鼻子走了,他得把节奏拿回来,于是他问:“同样的部位,长在人类身上就不想摸了吗?”说着,他执起公主的小手,放在自己的大手上。 两人的手大小差距明显。